這兩種音樂美學的衝突在19世紀後半的音樂界引發了廣泛的討論,被稱為“音樂之戰”。在這場辯論中,新德國學派與布拉姆斯的對立並非只是藝術風格的分歧,也反映了當時社會對音樂角色的不同看法和期待。新德國學派主張音樂應該與生活、文學和視覺藝術更緊密地結合,而布拉姆斯則認為音樂應該是自我表現的純粹藝術。本文將探討新德國學派和布拉姆斯的音樂觀點與美學,並試圖解釋他們如何在維護音樂傳統與追求創新之間找到平衡!
Category:
Classic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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